当前位置:

衡南县社会救助新政策惠及这类人员

红网时刻衡阳11月15日讯(通讯员 谢旺 李维 记者 王敏)“这是我老公的残疾证,这些都是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和发票,请问我老公能享受这个福利政策吗?”在衡南县宝盖镇民政办便民办事服务窗口前,村民张中秀将相关资料交给了民政办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询问社会救助最新惠民政策。

今年十月份,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湘民发〔2018〕38号)和衡阳市多个部门下发《关于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残重疾人员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的认定办法》(衡民发〔2018〕30号)精神,文件明确规定了未脱贫户重残、重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认定办法和申请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低保制度,坚持精准识别、应保尽保、精准帮扶,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

据了解,张中秀丈夫由于早年外出务工不幸导致双腿伤残,自己也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和窘迫。自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就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去年,在全县低保大清查中,按照之前的低保政策规定,他们家被取消享受低保救助政策,这对于经济来源十分有限,家徒四壁的张中秀家庭来说无疑为雪上加霜,新的救助政策将张中秀的老公按单人户纳入了低保救助范畴。村民们纷纷感言,党的政策真得越来越亲民贴民利民了。据统计,该县2018年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的重残人员557人,重疾人员137人。

目前,该县贫困人口多达5万余人,其中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比例较高,许多未脱贫的重残、重病家庭也因为不符合之前的政策要求而无法享受到低保救助政策,新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健全了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抵减收入因素的低保对象认定体系,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有效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梁丽芳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11/16/80305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衡法在线
  • 工信
  • 法润衡阳
  • 时政·衡阳
  • 县(市)区
  • 经济·衡阳
  • 社会
  • 民生
  • 问政
  • 雁城警事
  • 乡村振兴
  • 清风衡阳
  • 科教
  • 应急
  • 民政
  • 财富
  • 园区
  • 汽车
  • 房产
  • 文旅广体
  • 健康
  • 松木经开区
  • 精彩视频
  • 综合专题
  • 新闻H5
  • 政务新闻
  • 公示公告
  • 最美衡阳
  • 呼声
  • 论坛
  • 头条
  • 新闻焦点图
  • 微博
  • 书记
  • 市长
  • 通讯员文集
  • 新闻推荐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衡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