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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衡阳11月30日讯(记者 王敏)近日,衡南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柞市镇中心学校校长周洁、财务专干肖金元等人虚报冒领贫困幼儿资助资金等问题。

2017年下学期,柞市镇中心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竞争生源时,虚报幼儿在园人数,骗取贫困幼儿资助资金,并将非贫困幼儿学费降低至贫困幼儿学费标准,违反了国家扶贫政策精神,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且违规将办公经费50000元弥补镇中心幼儿园经营亏损。周洁身为柞市镇中心学校校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肖金元身为柞市镇中心学校财务专干,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周洁、肖金元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柞市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封柏军等人作风不实问题。

2016年3月,柞市镇贫困户刘建军的房屋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房安全没有保障,刘建军、王继亮(刘建军岳父)一家(现已分为2户)向柞市镇政府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但没有向镇政府报告其已在三塘镇南华庭院小区认购1套商品房的情况。2016年10月王继亮、刘建军一家在柞市镇东兴路新峰花苑购买1套商品房,获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10.6万元。刘建军在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之前已经购房,并且没有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衡南县扶贫办按政策和程序取消了刘建军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并已追缴刘建军所享受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0.6万元。原柞市镇扶贫办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工作的农技站工作人员封柏军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不到位受到约谈。鉴于刘建军一户应在2016年脱贫却没有列入脱贫对象、刘建军岳母张长春一户不应于2016年脱贫却于当年脱贫,柞市村党支部书记周朝生、村会计罗华对脱贫退出政策把握不够精准,责成柞市镇纪委对周朝生、罗华两人进行诫勉谈话。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周海波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11/30/1145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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