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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户拖欠房租!衡南检察院启动衡阳首例相关行政公益诉讼

红网时刻衡阳1月30日讯(通讯员 肖喜伟 记者 宋美君)公租房租户拖欠房租既会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也侵害了轮候待租群众的利益。近日,衡南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启动公益诉讼,促动相关职能部门追缴房租,清理不符合配租资格的租户。

2018年11月,衡南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了衡南县云集镇公租房小区——幸福家园小区部分租户拖欠房租、空置房屋的线索。该院民事行政科公益诉讼小组对线索评估后认为,国有房屋出租收取的租赁费用属于国有财产,租户拖欠租金会造成国有财产损失。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幸福家园公租房小区是衡南县人民政府所有的国有财产,小区原管理人是衡南县房产管理局,后因县房产管理局撤销,公租房管理职能转至衡南县住建局。后者未依法依约对部分租户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取、追回房租,事实上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

同时,部分租户空置房屋的行为,表面上看只是对自己资金的浪费,隐藏的却是对其他符合公租房配租资格而在轮候等待承租房屋的住房困难群众租赁权的侵害。

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衡南县检察院依法向衡南县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其中7名典型租户开展清理工作、追讨其拖欠的房租,并适时展开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衡南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跟进,对7名租户的配租资格重新审查。仍然符合配租资格的3名租户,在其及时交清所拖欠的房租后,继续保留其租赁资格;另外4名不符合配租资格的租户,依法取消其租赁资格,并责令其缴纳所拖欠的租金。

据悉,衡南县住建局还计划向县政府申请在公租房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空置现象;取消配租资格后强制腾退的工作程序也在酝酿当中。

2019年1月中旬,在审查县住建局对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承办检察官认为7名典型租户所侵害的国家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遂依法提请结案,并向衡南县住建局送达了结案法律文书。

来源:红网

作者:肖喜伟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9/01/30/4752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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