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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城管加强烟花爆竹限放管控 查处“违放”4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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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管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红网时刻衡阳2月19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李顺立 )2月19日,记者从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自禁放通告2月1日施行起到2月19日,衡阳市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48起。城管执法人员呼吁市民身体力行,远离烟花爆竹,让衡阳的空气更清新,让衡阳的天空更蔚蓝!

1月25日,衡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自2月1日起在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确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告发布后,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迅速行动,组织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及“两区一园”城管部门负责人研究部署禁放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谢茂文要求城管部门要提早谋划,大力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放通告家喻户晓;要加大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格处罚,确保法治的权威。同时,环卫工人一旦发现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自禁放通告2月1日施行起到2月19日元宵节,衡阳市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48起,其中雁峰区4起,蒸湘区20起,珠晖区3起,石鼓区7起,高新开发区13起,松木经开区1起。

下一步,衡阳城管将进一步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顶格处罚。同时也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单位和市民群众,严格遵守《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不要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李顺立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9/02/19/5085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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