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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 南岳区发起旅游环境专项整治的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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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开展环境乱象整治联合行动。

红网时刻衡阳4月12日讯(通讯员 文兰 记者 石珊)4月10日上午,南岳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带香拉客被告人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原来,2018年11月4日,因被害人邱某不愿到被告人谭某某经营的香炮店买香,被告人便对邱某实施辱骂、殴打并持刀威胁行为。检察机关指控谭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经法庭审理后,当场宣判。南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崟表示,这起案件是打击破坏旅游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此案当庭宣判,充分表明南岳法院维护良好旅游环境的坚定决心。

据悉,为彻底整治旅游环境乱象,南岳区于近日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持续有力的旅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4月8日,南岳区组织一线职能部门召开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征求意见会,随即印发《南岳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旅游环境乱象整治活动方案》。4月9日,南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景区管理处、南岳镇、祝融街道等单位(部门)迅速开展环境乱象整治联合行动,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总方针,对强占停车位、上路拦车喊客、驱车赶客、利用假地图欺诈游客、流动叫卖、乱摆乱设、乱倒乱放、商店无照无证、欺行霸市等旅游乱象进行集中整治。截至11日,南岳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8起、带笼子缠客人员6人、破损招牌和破损帐篷各1处,查扣摩托车14台、流动摊贩11个,拆除违规招牌55块,清理乱停乱放摩托7台,整顿门店65家、店外乱摆货物56家、乱摆桌椅29张、摩托车强占停车位5台,督促围档1起,景区查处非法营运摩托车7台,收缴非环保香1000余排。与此同时,乡镇街道通过发布“倡议书”,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强对居民的文明素质教育。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十一月中旬,旨在严厉打击旅游环境中的突出乱象,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现旅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来源:红网

编辑: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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