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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30万!《“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今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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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衡阳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红网时刻衡阳7月24日讯(记者 蒋楠)7月24日,衡阳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奖励的对象范围、奖励原则、审批程序、奖励幅度、领奖方法及监督、冒领奖励的处罚、施行时间等内容。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现场发布《办法》,并表示《办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网络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衡阳籍或居住在衡阳境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衡阳群众”。

《办法》规定“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统一由衡阳市举报奖励办受理。举报人可以采取实名或者匿名方式,通过以下方式向市举报奖励办公室举报,电话:0734-110,8208315;短信:12110;微博:@衡阳市公安局;微信:衡阳公安;“衡阳群众”APP;来信、来访。举报奖励工作实行“谁举报、谁受奖”“一案一奖、一事一奖”“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及时兑现、严格保密”的原则。

《办法》规定一般情形下,举报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特殊情形最高可达30万元。此外,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创建’——衡阳群众在行动!”胡志文在会上喊出响亮口号,并表示,“平安衡阳”创建,事关人人,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主人翁、守护者。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及时发现、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协助政法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打造“平安衡阳”升级版。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9/07/24/5737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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