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准驾不符被依法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衡阳9月17日讯(通讯员 占世杰 记者 宋美君)交通整治“百日攻坚”霹雳行动开展以来,常宁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的查处力度。近日,两名男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9月13日晚上23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一环开展交通整治时,发现张某(男,现年29岁,常宁市罗桥镇三合村人)驾驶一辆女式摩托车往砚池山公园方向行驶,民警示意张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验,张某所骑的女式摩托车未在交警部门注册登记,也没有购买交强险,同时张某只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9月15日上午9时50分许,谭某某(男,现年28岁,原宜潭乡人)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宜潭治超站路段时,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经查验,谭某只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同时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没有年检,也没有购买交强险。
张某、谭某某两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常宁市公安局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占世杰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