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25日讯(通讯员 郑力玮 记者 石珊)记者从衡阳市水利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日前,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衡阳市河道采砂工作向规范化管理转型。
针对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衡阳市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代拟《实施意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工作机制、统一经营和组织领导,为衡阳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河道采砂分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道管理责任,在河道采砂工作实践中,乡镇、村级是监管的关键和基础,构建上下协调、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河长挂帅的河道采砂监管体系。以河长制为抓手,将河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推动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河道采砂监管体系。
同时,健全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七大工作机制。健全河道禁采管理、打击非法吸砂、水库严禁采砂、航道疏浚和涉水工程采砂管理、采(运)砂船舶有关情况稽查、执法协作、河道采砂市场信用制度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创新方面,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机制。明确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授权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制定政府统一经营管理措施,实行逐级申报备案制度,科学确定经营管理期限,原则上为1年。也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及河长的相关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和装备,保障河道采砂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问责问效。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对各级河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予以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石珊
编辑:梁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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