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31日讯(通讯员 成祥凡 郭悦 记者 王敏)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的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为获取高额的经济利益,于今年6月22日在石鼓区明翰路某宾馆开设的房间从事毒品交易,先后向谢某等3人贩卖毒品,王某贩卖毒品后又为谢某等8名吸毒人员提供场所供其吸毒。经衡阳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当日将8名吸毒人员抓获,毒贩王某闻信潜逃,直至2019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数罪并罚。不义之财不可取,人生幸福奋斗来,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来源:红网
作者:成祥凡 郭悦 王敏
编辑:王敏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