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月30日讯(通讯员 贺水郴 王若愚 记者 宋美君)1月30日,记者从石鼓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排期开庭的延期开庭审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公告排期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诉讼活动日期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执行部门将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石鼓法院建议,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湖南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平台,开展网络立案、交费、调解等诉讼活动。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观看。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
石鼓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时间正常对外开放,如需来院的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员,进入法院均须佩戴口罩及接受体温测量,若有身体不适,应主动向法院工作人员说明。
来源:红网
作者:贺水郴 王若愚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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