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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检察院实行首例跨省份律师异地阅卷

红网时刻 通讯员 李季 毛雪娟 记者 王敏 衡阳报道

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熠的异地阅卷申请。春节期间,潘熠接受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家属的委托,代理胡某涉嫌犯罪的案件。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身处北京的潘熠无法到衡及时调阅案卷。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首例跨省份律师异地阅卷对石鼓区院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要充分保障异地律师的阅卷权,又要切实保证案件信息的安全。经请示上级领导,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主动与潘熠进行沟通,充分理解特殊时期律师难以异地复制案卷材料的实际困难,建议潘熠就近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对其身份情况进行审核,石鼓区院收到当地检察机关的审核情况后,可以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通过内部机要通道将光盘寄至受委托的检察机关。

随后,潘熠联系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该院第八检察部律师接待窗口递交了申请材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委托后,立即与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取得了联系,双方经过沟通达成共识,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审核律师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通过检察机关内网将相关材料及审核结果反馈给石鼓区人民检察院,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收到反馈结果进行确认后,迅速将电子卷宗刻盘,交由机要员通过机要通道将光盘寄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一周后,潘熠顺利地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拿到了胡某涉嫌犯罪案件的电子卷宗光盘。

在潘熠调取案卷的整个过程中,北京市和衡阳市两地检察机关充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考虑并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现实情况,在坚持办案与防控两不误的基础上,通过密切配合与沟通,完成了一次极有成效的方便律师异地远程阅卷的举措,最大程度减少时间损耗,确保律师及时调阅案卷,同时也保障了律师的健康安全。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还没有结束,石鼓区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并及时进行反馈;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耐心做好相关解释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方式向律师和社会公众公开值班电话,确保电话有人接听、礼貌接听,及时处理、解答相关事项。

来源:红网

作者:李季 毛雪娟 王敏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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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02/27/6814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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