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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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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志恒(左一)代表市中院领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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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清(右三)、戴金哲(左二)领取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红网时刻衡阳4月17日讯(通讯员 汤研科 记者 宋美君)4月16日,衡阳市妇联举行“2019年度全国、省级荣誉颁奖仪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该院民一庭庭长张华清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年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保家庭就是保稳定,保儿童就是保未来”的思路,努力打造家事审判、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衡阳模式,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和好率、服判息诉率、审判效率大幅提升,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为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中院自2016年起主动与市妇联对接,指派人员去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学习先进经验,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在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审判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实施办法》。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婚调委均已挂牌,配备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婚调工作室已进驻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2019年两级法院均已将婚调工作经费纳入正常年度预算。市中院婚调工作室2017年进驻以来,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成功率已达51%。此外,市中院还指导全市法院在如何保护外嫁女及其子女、农村离婚后妇女权益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裁判尺度。

针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纠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的形势,衡阳中院倡导人性化司法,推行圆桌式审理,坚持“保护、教育、感化与挽救”并重,引导两级法院妥善审理上述案件,寓教于审,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此外,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上门”专项活动,指派精干师资力量计划用3年时间对市属11所高校,130余所中小学全覆盖送法上门,目前已讲授法制课60场次,包括学生、家长、老师在内的受众已达5万余人,还有9名法官担任了60所学校法制副校长,上述举措受到了广泛欢迎与好评。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张华清主动作为,努力开创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新模式,他先后为全市妇联工作人员、婚调工作人员主动开展实战式培训与案例式教学三次,反响良好。针对诉前调解面临的协议起草难、司法确认难、诉调沟通难、当事人奔波难等问题,他及时向组织提出建议,广泛推行诉中调解,即立案后即行委托调解,限定期限,不影响正常排期开庭审判,既避免了诉调脱节,又提升了司法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效果良好,较好地搭建了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新机制,形成了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衡阳模式。目前这一模式正在向全市推广,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均有相关预算、相关场所,且有专职人员进驻。

此外,张华清还与婚调工作人员一同研究,形成了婚姻家庭纠纷“五步调解法”,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作为家事审判的首要职责和个人的首要追求。面对外嫁女及其子女,离婚后妇女权益时常受到侵害的现状,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认真调查研究,形成了“外嫁女如有娘家常驻户口(未迁出),行使了选民权利,购买了娘家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夫家未享受土地权益,未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即可认定其及其子女具有娘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裁判尺度,得到了最高法院与全国妇联权益保障部来湘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据悉,衡阳县法院退休法官、婚姻家庭调解员戴金哲也获评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来源:红网

作者:汤研科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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