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6日讯(通讯员 刘海燕 刘克)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蒙面在女厕所抢劫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获刑三年六个月。
吴某平日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因身上无钱,便心生歹念,于是携带头套、折叠刀、菜刀欲实施抢劫弄点钱花,案发当日下午六点左右,吴某行至青山街与向群里交叉位置的公共厕所时,听到公厕女厕处有冲水声便断定公厕内有人,决定在此实施抢劫,于是其戴上头套进入厕所,果然发现一老太上完厕所正准备离开,吴某见状便持刀胁迫老太交出身上的财物,在胁迫过程中吴某手持的折叠刀将老太的左脸及左耳部划伤,抢走老太数百元人民币。
案发后,老太立刻报警,次日吴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机关在吴某身上及其家中搜查出了可能是吴某在抢劫时使用的刀具、手套及其当时穿着的衣物,通过被害人老太的辨认以及DNA比对,确定了吴某的犯罪事实。吴某到案后竟辩解他在案发当日身上并未带刀,进入女厕是因为误入女厕,误入女厕后很慌张因此不小心撞到了出来的老太,并撞坏了老太的眼镜导致了老太脸部被眼镜划伤,其见老太被划伤担心老太借此问其索要赔偿才先提出向老太借钱。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本案的证据,对其以抢劫罪提起公诉,石鼓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其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如遇抢劫,尽量避免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同时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在对方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更好的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刘海燕 刘克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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