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为石鼓交警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衡阳8月20日讯(通讯员 肖婵媛 记者 宋美君)8月20日上午,肖先生来到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鼓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送上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对交警忠诚履职、公正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表示感谢。
8月19日凌晨5点左右,肖某驾驶的货车行驶至G107国道与北二环交汇路口时,与麻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中两车受损,麻某受伤。
石鼓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胡建辉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带着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的勘验,通过调取监控后发现此次事故由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麻某闯红灯造成的。事实确定后,胡建辉于当天凌晨6点下了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由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麻某负全部责任,货车司机肖某无责任。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肖某非常惊讶,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如果与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怎样货车司机都赔钱,没想到这次发生交通事故当场就下了责任,自己还不用负责。为了感谢交警的公正执法,其当天回去就准备好锦旗,第二天将送锦旗到胡建辉手里,以表感谢。
来源:红网
作者:肖婵媛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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