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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路上检察助力 贫困户领取暖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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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贫困户刘匹生的妻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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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衡阳10月16日讯(通讯员阳莉 王玥 记者宋美君)“各位检察官你们辛苦了,老百姓的困难你们都这么上心,非常感谢!”10月12日,贫困户刘匹生的妻子从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小平和专职委员易爱民的手中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金,眼里噙满了感谢的泪水,站在一旁的老检察官陈国华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2020年夏,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国华像往常一样,前往联点帮扶的贫困户刘匹生家中进行每月走访,了解其家中近况。期间,他偶然间听到刘匹生的妻子提起有关赔偿的字眼,细问之下,原来还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

2017年7月16日,刘匹生搭乘乡邻的摩托车,在衡南县堆子岭社区老107国道上与罗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致使刘匹生头部严重受伤,达到十级伤残。

这一突如其来的重创,不仅花费了刘家十余万元医药费,还导致刘匹生无法继续外出务工,且他的妻子患有多种疾病需常年吃药,家中还有一双正在读书的儿女。

出于无奈,2018年6月,刘匹生将该案自诉至衡南县法院。同年8月,法院判决罗某赔偿刘匹生各项损失费用共计约17万元。

本以为这笔赔偿款能为这个贫寒的家庭带来希望,却被告知罗某也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根本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匹生不仅拿不到一分赔偿款,还需承担8000余元的诉讼费,这让本就不富裕家庭雪上加霜。

陈国华在了解该情况后,出于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判断出刘匹生符合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随即向院领导报告该线索。该院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易爱民主动承办该案,与陈国华一同多次到刘匹生所在村及住处调查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查阅卷宗材料,撰写审查报告。还细致指导刘匹生准备申请材料,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材料提交至珠晖区政法委。

相关部门初审认为,刘匹生虽然户籍在珠晖区,但案发地在衡南县,存在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因此该救助申请未获批准。得知该情况后,珠晖区检察院迅速派员前往衡南县,请求该县政法委和检察院协助调查。两家单位积极配合,加班加点核实救助档案,最终证明刘匹生未在衡南县获取救助。珠晖区检察院赶在当年度司法救助申请截至日前,迅速将相关证明及申请材料交珠晖区政法委审批。

为争取救助金早日到位,珠晖区检察院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终于在2020年10月将救助金3万元申请到位,这也是该院建院以来申请到的最大一笔救助金。

在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助力脱贫攻坚战略”专项活动的大背景下,珠晖区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15年至今,该院共计办理4起与精准扶贫对接的司法救助案件,将党和检察机关的关怀送到被救助人手中,将司法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心中,以检察力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红网

作者:阳莉 王玥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10/16/8490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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