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11日讯(通讯员 刘小兰 陈呈)只听说过高价收购旧手机、收购二手车,现在竟然还有人高价收购微信号,惊讶之余是不是很心动?2019年6月,已高中毕业的阳某某偶然在网上发现,收购的微信号转卖出去竟然可以获取高额收益,便开始用尽心思仔细琢磨如何通过网络实施买卖微信号交易获利。现阳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阳某某首先通过加微信群、或是发广告等多种途径从上线手中购入微信账号。这些微信号大多来历不明,有的是从使用人手中购买得来,但绝大部分均是上线用各种渠道盗窃得来。对购入的微信账号,阳某某会先根据账号的使用年限、频率以及微信账单的活跃程度定好售价,那些使用年限越长、使用频率越高、转账频繁的微信账号意味着使用人享有的权限更大,这一类账号更受下线买家的欢迎,售价也会更高。
那么到底是哪些人群会购买微信账号呢?阳某某坦承,除了一部分想继续转卖赚钱的买家,大部分买家都是为了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去从事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以逃避监管机关的追踪调查。
在实施买卖微信账号交易近一年的时间内,阳某某逐渐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已违法,但因这门生意的收益实在是高,且轻轻松松就把钱赚到手了,这对尚无正式职业的阳某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截止到2020年10月案发,阳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时,其已通过买卖微信账号牟利20余万元。现阳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社交软件、移动支付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高利诱惑,成为他人违法犯罪的帮凶,同时也务必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网络账号,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兰 陈呈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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