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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男子入室盗窃前女友贴身衣物 旧情难忘只为嗅“味道”

红网时刻衡阳12月22日讯(通讯员 唐灿辉 文湘黔 记者 王敏)“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多年以前,一首情歌《味道》广为流传,道出了与情人分手后的相思之苦、惆怅之情。对待失去的感情,难以忘怀本无可厚非,但某些人的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啼笑皆非。近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周某某是个大龄青年,与被害人邓某某曾有过短暂的交往,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于2020年年初分道扬镳。

9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某某与朋友聚会,几杯酒下肚后就乘车行至被害人邓某某的住宅小区,尾随他人进入邓某某所住单元,在确认家中无人后,利用之前获取的钥匙开门入室,从卧室盗得被害人邓某某穿过的内衣数件。

11月4日晚,被告人周某某酒后再次故伎重施,在敲门确认被害人邓某某不在家后,利用之前获取的钥匙开门入室,发现有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房门,为不被发现便用手将摄像头掰向墙角,随即进入卧室从衣柜里偷走被害人4套内衣、1套睡衣和1瓶使用过的香水后逃离现场。

经审讯,被告人周某某交代,其偷窃的目的是为了感受被害人邓某某身体的气味,想通过这种方式与被害人“复合”,再“拥有”一次曾经历的美好时光。

检察官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动机虽然是为了满足其变态心理,但并不影响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故其先后两次入户行窃的行为仍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某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趣味低俗鲁莽冲动,最终为自己荒唐龌龊的行径“买单”。


来源:红网

作者:唐灿辉 文湘黔

编辑:王敏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12/22/874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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