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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诈骗他人钱财打赏主播

红网时刻衡阳12月31日讯(通讯员 罗雅文)随着网络直播平台兴起,不少人沉迷于给主播打赏的快感中,有人却因经济实力不允许生出歪心思,通过骗取他人钱财打赏主播。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刘某平日无所事事,迷上看网络直播并进行打赏。刘某非常享受打赏后被主播重视的感觉,刷礼物的金额也越来越大。然而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去持续体验这种感觉,于是虚构身份谎称认识人社部门领导,可以代办低保、社保、医保,编造需要交纳各种手续费等理由累计骗取被害人王某20万元,并将所得赃款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和生活开支。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检察官提醒民众不要盲目轻信他人代办社保、代办证件等行为,应去正规部门了解、办理。同时提醒喜欢观看网络直播的民众需警惕激情打赏,更不要为了积攒打赏款而去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文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12/31/8803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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