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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多名司机被骗,货运司机小心这种骗局!

红网时刻衡阳12月31日讯(通讯员 汤乐)以货运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协议,诈骗承运司机的信息费、货运费,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龚某原本注册成立一家物流公司,在本市有一定的业务往来客户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后因参与地下赌场赌博输了不少钱,为了填补输钱的“窟窿”,2020年5月至7月间,龚某采取在“运满满”“货车帮”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货运信息、老顾客微信联系的方式虚构货运信息,以其货运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协议,诈骗承运司机郝某林等62人支付的信息费、货运费差价等钱款共计112875元,除案发前担心被害人报案退还44450元,其余69425元钱款被被告人龚某赌博挥霍一空。

最终,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提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现代信息社会,网络在为人们提供便捷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除了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网络犯罪监管力度,此外,网络平台应规范使用第三方暂收费用的交易规则,人民群众更应提高鉴别能力,从而防止上当受骗,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红网

作者:汤乐

编辑:王敏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0/12/31/8804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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