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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衡阳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新规

红网时刻 记者 蒋楠 实习生 曾丽莎 通讯员 周运动 衡阳报道

为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衡阳市决定2021年度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采取五条断然措施,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安全。记者了解到,五条断然措施包括实行蓝、黄、红牌管理,考核权重管理,警示约谈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及“五个一律”制度。

据悉,从2021年1月15日起,所有乡镇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3起火情、火警、热点的或发生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火灾或发生超过12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乡镇,一律纳入重点乡镇管理。

在安全生产考核(森林防灭火)中,森林防灭火占比2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森林防灭火工作占比20%,并由森防指负责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森防指研究制定。2021年内,乡镇一个月内出现2起及以上森林火情、火警、热点的或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内火灾的,由县级森防指对乡镇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发生2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县市区发生超过12小时森林火灾的,由市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发生超过24小时或重大舆情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由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值得注意的是,凡降为红牌管理的乡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得提拔重用。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对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问责。

同时,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曾丽莎 周运动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01/18/890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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