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过监控视频查找肇事车辆。
经过3小时的侦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红网时刻衡阳3月17日讯(通讯员 李少蓉 记者 宋美君)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但有些人,偏偏怀着侥幸心理,担心被罚和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避。3月16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峰大队快速出击,奋战3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将犯罪嫌疑人谌某抓获归案。
3月16日10时38分,衡阳市交警支队情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雁峰区S219省道慧江商砼路段有一湘A牌照的白色新能源面包车撞人逃逸。雁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唐笛、秦仲祥带领辅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被撞人已无生命体征,肇事车辆不见踪迹。民警上报现场情况后,大队迅速启动死亡逃逸事故侦破机制,成立了三个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及案件侦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肇事逃逸车辆的前部车灯整件、前部保险杆洒落物成为寻找嫌疑车辆的重要线索。侦查小组兵分两路,一组对监控视频进行追踪排查,成功锁定一辆车牌号为湘AD24xxx的白色嫌疑货车,但无法确定其具体位置。另一组民警驾驶警车赶赴嫌疑车辆出现地点进行巡查,最终锁定嫌疑车辆藏身于衡阳市珠晖区东三环附近。考虑到嫌疑车辆是新能源汽车,驾驶员如有意逃跑,必将充电蓄力,侦查人员立即将搜查重点放在停车场、充电站等地。果然,13时许,侦查民警在珠晖区东三环路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站内发现该嫌疑车辆,通过对比现场洒落物与嫌疑车辆破碎位置相吻合,民警立即抓获肇事司机谌某,并依法暂扣肇事车辆。
据初步调查,谌某驾驶湘AD24xxx货车沿雁峰区S219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慧江商砼公司路口地段时,其车前部右侧碰撞在此路段行走的行人赵某,造成赵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谌某驾车当场逃逸。经讯问,谌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警温馨提示,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一时的逃避,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少蓉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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