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逆行。
红网时刻衡阳4月7日讯(通讯员 廖晶 文雅婷 肖文斌 记者 宋美君)4月5日,在衡山大道与107国道交叉路口处的执勤交警发现:一名女子驾驶着摩托车逆向行驶,交警立即依法将其拦停,然而在查处其违法行为时,该女子拒不配合,厮打并咬伤执勤交警。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5日下午17时许,在衡山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一名女子驾驶着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当时车流量大,女子的行为十分危险。执勤交警随即将其拦了下来,指出逆向行驶的危险性并教育女子现场改正。但该女子情绪激动,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倒认为交警在“多管闲事”。在争执过程中,女子开始撕扯交警的衣服,又将两名交警手背咬伤,试图阻碍交警依法扣押车辆。
经询问,该女子是长江镇孝兴村村民,当天下午,该女子为图一时方便,选择抄近路过马路,驾驶摩托车从麇城路左拐逆行进入衡山大道,再右转往长江方向行驶,没料到被执勤交警拦截下来,中断了这次危险驾驶。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广大市民,摩托车只允许搭载一位乘客,驾驶员和乘客都要戴头盔;第二,摩托车不允许改装改型,就是搭建雨棚;第三,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看清路的标志标识,按标志标识行驶,不要逆行。”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云中队中队长汪建国如是说。
据悉,为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从3月中旬开始,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五小车辆”整治行动,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79起,其中:未戴头盔92起、无牌无证312起、逆行53起、闯红灯47起,其它违法行为75起,拆除遮阳伞36把。
来源:红网
作者:廖晶 文雅婷 肖文斌 宋美君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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