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在衡山县永和乡宝米洲村的乡间小路上,一条特殊的队伍格外引人注目。
法庭庭审现场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红网时刻衡阳4月21日讯(通讯员 赵诗 聂瑜 记者 宋美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衡山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基层、解民困,陆续在乡间屋场或村委开展巡回法庭审判,送法下乡,让广大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干警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4月21日,在衡山县永和乡宝米洲村的乡间小路上,一条特殊的队伍格外引人注目,他们背着国徽,手拿横幅、资料,将法庭庭审现场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
上午九点,在宝米洲村村委会的屋场坪上,来自衡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们正忙着布置现场,挂国徽、拉横幅,摆放好“审判员”“原告”“被告”等桌牌,再加上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就构成了一个临时简易的巡回法庭。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一声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2018年上半年,被告颜某与原告陈某形成铝材品买卖合同关系,原告陈某给被告颜某出售安装铝合金门窗,但被告颜某以门窗变色为由,拒绝支付尾款2万余元,故原告陈某将其起诉至法庭,要求被告颜某支付剩余尾款。
虽是巡回法庭,但办案人员从始至终将一切程序进行得井井有条,调解记录、庭审记录全都被清楚记录在案。屋场前,庄严的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附近老百姓也纷纷前来旁听,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
“今天的庭审吸引了很多周边群众前来旁听,这样我们巡回法庭的意义达到了最大化,既服务了群众,又宣传了法律知识。”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袁校根说。
庭审结束后,法院的工作人员还结合当天的庭审案例,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场“面对面”的普法宣讲课,让村民更加知法、懂法、守法。
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袁校根告诉记者:“群众在哪里,我们法庭就在哪里。巡回法庭下乡审判,一方面便于基层群众参与诉讼,节省其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法庭公正、高效审判,通过这种‘送上门’的巡回审判,‘走进家’的普法宣讲,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赵诗 聂瑜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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