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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法院用“法槌”向毒品宣战 守护雁城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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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衡阳法院集中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新闻发布会。

红网时刻衡阳4月29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张馨文) 4月29日上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20年以来开展集中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情况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并发布了2起毒品典型案例。

近年来,衡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从全市法院审判实践看,当前衡阳市毒品犯罪中新型合成毒品比重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不断涌现,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今年3月份,省高院下发了《2021年度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方案》,衡阳市委、市政府也部署了毒品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为衡阳市两级法院涉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和禁毒专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高标准、新要求。衡阳两级法院迅速响应部署,全力以赴投入这场禁毒攻艰之战中。

为确保这次专项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两级法院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立场和决心,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运用刑法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市禁毒委禁毒整治“联乡带村帮家庭”的决策部署,并通过公开宣判、布告发布、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警醒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努力为打赢全市禁毒工作攻坚战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邓某权容留他人吸毒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邓某权,男,2000年1月出生,汉族,无业。

2019年2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邓某权过生日邀请易某龙、崔某、龙某滔、易某、毛某娟等人吃晚饭,饭后便邀请易某龙、崔某等人到常宁市青阳中路唯秀KTV继续为其庆祝生日。邓某权用现金支付2000元开了888号包厢,随后邓某权和易某龙、崔某、龙某滔等人便进入到包厢唱歌,这时邓某权拿出带在身上的K粉自己吸食后又给易某龙、崔某、易某、毛某娟等吸食。经检测,邓某权、易某龙、崔某、易某、毛某娟等7人尿检结果呈阳性。

裁判结果

常宁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权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邓某权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邓某权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任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任某,女,1987年11月出生,汉族,无业。

被告人任某吸食毒品多年,并因此结识了毒贩肖某(在逃)和吸毒人员涂某辉,当吸毒人员涂某辉提出要其购买毒品时,考虑到毒贩肖某曾多次免费让其吸食毒品,有时还发红包给其玩游戏,被告人任某决定帮肖某介绍生意,顺便从吸毒人员涂某辉处免费吸食毒品。经查: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1月9日间,被告人任某共从肖某处购买冰毒在衡阳市蒸湘区2013酒店、衡阳市雁峰区华夏良子等地出售给吸毒人员涂某辉13次,售卖毒品(冰毒)总量共计7.3克。

裁判结果

蒸湘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涉案甲基苯丙胺7.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任某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任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任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张馨文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04/29/9247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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