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3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红网时刻衡阳4月29日讯(通讯员 曹钰煜 记者 宋美君)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群众禁毒意识,4月27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3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2016年3月19日购买毒品后,被民警抓获。被告人王某在2020年2月至3月间,以非法牟利及自己吸食为目的,贩卖毒品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00元。被告人文某在2021年1月16日以500元价格贩卖一包毒品给吸毒人员伍某。其3人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其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涉毒案件集中宣判,彰显了耒阳法院坚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耒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涉毒案件等活动,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与能力,营造全面禁毒的浓厚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曹钰煜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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