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针对校园周边销售烟草问题,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红网时刻衡阳5月11日讯(通讯员 廖志祥 屈李佩娴 记者 宋美君)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10日,针对校园周边销售烟草问题,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及相关权益代表,共同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检察介入方式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3月份以来,该院第二检察部门办案干警对辖区内7所中、小学周边商铺销售烟草制品情况进行了重点摸排,走访商户82户,发现在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问题上,在学校周围禁止区内存在违法持证经营以及非法无证经营香烟两种行为,且无证经营者均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中、小学校出入口周边售卖香烟会大大增加未成年人接触烟草的概率,并容易形成群体模仿。《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衡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等均有禁止性规定,中、小学校校内及距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形式,介绍了前期调查取证情况,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阐述了此次听证目的。
随后,参与听证的各方依次展开了深入讨论,并分别向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提问。最后经集体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建议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探索予以充分肯定。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识。作为监管部门,将积极主动承担起应有的职能职责,加大对中、小学校周围等青少年活动频繁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学校、社会协同共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 廖志祥 屈李佩娴 宋美君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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