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8月28日讯(通讯员 何小彦 记者 宋美君)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妥善处置涉案房屋,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当场履行完毕,巧妙化解了一起长达近10年的执行积案。
2012年,申请执行人常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陈某应偿还常某借款3.2万元。进入强制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已经去世,但其名下在老城区尚有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屋可供执行。石鼓法院干警何某走街串巷,最终找到了陈某家属,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案涉房屋在离婚协议已经约定归陈某配偶所有,只是并未办理过户登记。考虑到执行标的较小但房屋价值较大,拍卖房屋并非最佳方式。虽然房屋已经进行了分割但未办理过户,案外人执行异议也可能存在败诉风险。石鼓法院干警积极与在台湾的申请执行人常某取得联系,通过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成双方和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
近年来,石鼓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巧妙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给送去了司法关怀,切实提高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红网
作者:何小彦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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