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组前往各类种植养殖合作社检查。
红网时刻衡阳9月29日讯(通讯员 肖喜伟 记者 宋美君)9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办案组来到衡南县硫市镇一个主营蔬菜水果种植的合作社,看到工具房墙壁上已经贴有“农药废弃物存放点”标签,对应的地面置有一个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红色塑料桶,办案组干警会心一笑。
该合作社的负责人唐某告知,他已经以8000元包年的价格与湖南某环境科技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收集服务协议,负责他社农药农资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今年7月初,办案组前往各类种植养殖合作社,除了检查合作社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记录情况外,还同时注意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被如何处理的信息。
经过走访发现,种养合作社(公司)中部分没有记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部分只记录了药品名称,却没有记录投入时间和每亩(地)或者每头(猪、牛等)的投入剂量。对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有些合作社采用焚烧方式,有些就地掩埋,有些丢到生活垃圾堆里,有些直接当废品卖钱。这些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增加了食品不安全、污染环境的风险,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衡南县检察院于7月19日对其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持续调查后,8月2日,衡南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并就如何实现高效整改提出具体的参考意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检察建议书交办会”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在整改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了《衡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衡南县2021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禁限用农药名录、安全知识宣传彩页共计10000份,与种植养殖合作社(公司)和农药经销商逐一签订告知书、承诺书,并进行“回头看”,确认整改到位。
经回访整改取得预期效果后,9月28日,衡南县检察院依法对案件终结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 肖喜伟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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