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常宁:餐饮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罚

红网时刻衡阳11月10日讯(通讯员 谭礼)近日,常宁市一家餐饮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被依法处罚款。

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常宁市南丰南路1号某家餐饮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询问了解和调查取证,查清了违法事实,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餐饮作出处罚,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三万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该餐饮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按要求整改,加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争取尽快通过消防安检重新开业。

来源:红网

作者: 谭礼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11/10/10384294.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衡法在线
  • 工信
  • 法润衡阳
  • 时政·衡阳
  • 县(市)区
  • 经济·衡阳
  • 社会
  • 民生
  • 问政
  • 雁城警事
  • 乡村振兴
  • 清风衡阳
  • 科教
  • 应急
  • 民政
  • 财富
  • 园区
  • 汽车
  • 房产
  • 文旅广体
  • 健康
  • 松木经开区
  • 精彩视频
  • 综合专题
  • 新闻H5
  • 政务新闻
  • 公示公告
  • 最美衡阳
  • 呼声
  • 论坛
  • 头条
  • 新闻焦点图
  • 微博
  • 书记
  • 市长
  • 通讯员文集
  • 新闻推荐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衡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