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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电动车无法充电 衡山法院调解止纷争

红网时刻衡阳11月12日讯(通讯员 汤红本 记者 宋美君)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双十一”期间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双十一”期间,原告陈某在某网购平台花了4076元为其母亲购买了一台电动三轮代步车。待2021年使用时,陈某才发现该车的电池不能充电,遂与商家协商退款事宜。但商家以购买时间过长为由拒绝退款,声称只能对电池进行退换处理。可当陈某去邮寄电池时才发现,电池属于危险物品,无法邮寄。于是,陈某再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可商家只愿意退款2000元。陈某在网购平台多次投诉未果后,经平台建议,将电动三轮代步车邮寄退还给了商家,并于2021年9月诉至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人民法庭。

白果法庭立案后,依法向被告某网购平台及被告某电动三轮代步车经销商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开庭前期,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电动车经销商最终同意退还给原告陈某所购电动车款4000元,原告陈某亦同意放弃运费及电池检测费等其他诉求。

4000元于当日支付到位后,原告陈某遂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陈某历时一年多的网购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汤红本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11/12/1039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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