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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法院:法官进村镇 携手共建“无讼村”

红网时刻衡阳12月31日讯(通讯员 曾秭曼 记者 宋美君)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洪市人民法庭与洪市镇清塘村村委会举行共建“无讼村”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洪市人民法庭、洪市镇清塘村民委员会签订《共创无讼村协议书》,内容包括:洪市人民法庭将成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组成的驻村工作站,负责开展法制宣传、调解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巡回审判等工作。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纠纷预防体系,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无讼村”共建活动是衡阳县人民法院为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无讼村”建设,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不出村居,推动村居少讼乃至无讼,共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曾秭曼 宋美君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1/12/31/10699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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