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搬”到被告家门口。
庭审现场。
法官顺势以案说法。
红网时刻衡阳3月4日讯(记者 宋美君 实习生 刘浩)3月3日下午,衡阳县金兰镇甘溪村前进组刘某生家的屋场上异常热闹,听闻衡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要将法庭“搬”到被告家门口,数十名村民早早地赶赴现场听案学法。
比村民来得更早的是衡阳县法院的法官们,虽山路十八弯,且路途遥远,但他们还是早早地赶赴现场布置法庭。挂国徽、拉横幅、搬桌椅,摆身份牌……经过简单的摆设,一个巡回法庭就“建”好了。下午2点30分许,法官、书记员与原被告围坐在一起,庭审开始了。
案件清晰明了。2021年11月9日上午9时,被告刘某生驾驶小型拖拉机沿336省道途径演陂镇泰华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路口左转弯时,遇到原告屈某生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该路口。因刘某生驾车左转弯时未让屈某生直行车辆先行,导致两车相撞,发生屈某生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衡阳县交警队认定,屈某生承担次要责任,刘某生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多次商量赔偿事宜,均协商未果。
案件简单,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极易遇到的事情。审理一案,普法一片,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场庭审脉络清晰明了,节奏有条不紊。围观的村民侧耳倾听,在双方辩论激烈环节,村民忍不住再凑近些,生怕漏掉某个关键细节。
经过近2个小时的审理,鉴于原被告双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案件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法官顺势以案说法,讲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意义,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正确方式,提醒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冷静处理交通事故。同时,法官还现场发放《民法典》,就村民比较关心的热点话题,进行深入剖析解读。
“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过法官断案,现在身临其境感受法庭,这种形式太让人印象深刻。”“以前觉得打官司麻烦,还得去县城,没想到现在法庭都能开到家门口。”“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收获满满。”活动结束,围观的群众意犹未尽,在议论中散去。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刘浩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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