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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警方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追回赃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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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追回的赃款返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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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专程从佛山来到渣江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红网时刻衡阳3月11日讯( 通讯员 黄周生 记者 宋美君实习生 刘浩)近日,衡阳县公安局渣江派出所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月8日,报案人魏某专程从佛山来到渣江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他们积极作为、全力以赴为她破案追赃。

1月30日晚上6时许,衡阳县公安局渣江派出所接到辖区三马新村村民魏某报警称,其于1月29日被人通过引诱刷单的形式骗走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对其转出的三笔钱进行止付,无奈时间过去太久,止付未果。

办案民警并未气馁,通过细心研判,缜密侦查,发现受害人转账的其中一张银行卡案发时间段流水异常,两个小时内转入100笔资金,转账流水500多万元,该银行卡办卡主体林某嘉(男,24岁,广东省惠来县东港镇人,现住深圳市龙华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为尽快抓捕涉案嫌疑人林某嘉,同时为受害人挽损,办案民警利用春节假期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为2月7日春节上班后上网追逃做准备。2月10日,从深圳龙华区传来好消息,上网追逃仅两天,林某嘉就被龙华公安分局松元派出所抓获。获悉情况后,渣江派出所所长张珠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深圳交接逃犯。因深圳部分地区疫情严重,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两地警方直接在高铁站进行逃犯交接,往返1300公里将涉案嫌疑人林某嘉安全接回。

林某嘉到案后,民警对其政策攻心,权衡利弊后嫌疑人林某嘉对其出租银行卡给他人转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退还受害人魏某8800元以及非法所得3200元。原来林某嘉因外债高筑,为获取不法收益,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转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供他人转账。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嘉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 黄周生 宋美君 刘浩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2/03/11/11000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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