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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男子没钱屡吃“霸王餐” 被提起公诉

红网时刻衡阳4月2日讯(通讯员 唐灿辉 记者 王敏)酒肉穿肠过,美味舌尖留。周某某身无分文却大摇大摆走进一家小排档,酒足饭饱之后嘴巴一抹拍拍屁股准备走人,哪知店主不依不饶拨打报警电话,警方接警前来调查发现原来这家伙屡教不改常吃“霸王餐”。近日,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现年37岁的周某某出生于一普通市民家庭,因系家中“满崽”故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自小对其疼爱有加。周某某初中毕业后,时断时续在外打过几年工,但嫌苦怕累便一直赋闲在家,每月依靠父母的接济生活,后父母年事已高,怒其不争也对其心灰意冷,减少“供粮”任其“野蛮生长”。周某某好逸恶劳,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虽身强力壮却不愿自食其力以改变生活的现状,自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间曾因吃“霸王餐”先后六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21年10月11日晚,周某某在某电游室上网后饥肠辘辘,于是一个人在街上游荡,当其路过衡阳市石鼓区明瀚路狗羊肉火锅餐饮街时,忍不住口水直咽,进入某家花江狗肉馆就餐,周某某点了两斤狗肉、三两狗鞭酒及一碟花生米,一共消费198元。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某某美滋滋打了一次“牙祭”,当服务员找其结账时周某某却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餐费,无奈之下店主只得选择报警。

检察官以案释法:人生须努力,男儿当自强。幸福美好的生活靠诚实劳动去创造,奋斗是青春最美的底色,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应当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不应碌碌无为、“佛系”“躺平”,更不应成为家庭的累赘、社会的害群之马。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的人生境遇令人唏嘘不已,其吃“霸王餐”的行为系强拿硬要,且有多次寻衅滋事劣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定罪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 唐灿辉 王敏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22/04/02/11079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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