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签仪式现场。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衡阳市妇联共同会签《关于加强保障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中困难妇女权益的工作衔接机制》。
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移交“困难妇女”抚养未成年子女助学金。
红网时刻衡阳6月2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陈千云 郑雨佳)6月2日上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衡阳市妇联共同会签《关于加强保障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中困难妇女权益的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特色化、同保护、强落实”的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机制》共三部分,主要从制定机制的必要性、重点救助对象、多元化救助措施、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制度、常态化联络机制、联合回访制度、培育优秀典型案例等方面,就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对司法救助案件中困难妇女保护力度,优化协作配合机制等提出具体措施。
《机制》着重突出了衡阳检察司法救助措施多元化、特色化的工作亮点。在以发放救助金为主要救助方式的基础上,联合乡村振兴、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政府部门,携手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全国妇联“春蕾计划”、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爱计划”公益项目优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活动确定的六项多元救助措施基础之上,根据衡阳检察司法救助工作特点,再新增三项救助措施,即依托“春蕾计划”“检·爱计划”资助涉案困难妇女抚养的子女上学;联合民政部门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涉案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通过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的方式,缓解被救助对象面临的生活困难;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因案致贫的军属困难妇女提供帮扶救助。
截至目前,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案件管理系统主动排查发现涉及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案件36件,衡阳市妇联依照《机制》规定程序移送案件线索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馨心公益作为“春蕾计划”“检·爱计划”的合作伙伴,已资助困难妇女抚养子女10名,发放助学金22930元。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无表示,要充分认识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的重要意义。要有效凝聚各方社会力量,通过司法救助工作真正体现对被救助对象的“长期关怀”;要严格规范工作衔接机制的运行。落实线索发现、移送制度,把好入口关;落实各项救助措施,把好运转关;落实联合回访制度,把好出口关;要高度重视工作衔接机制运行过程中的动态效果评估。检察机关要对妇联移送的案件线索数量、成案数量,馨心公益资助的人数、发放助学金的金额,定期核对、评估机制运行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陈千云 郑雨佳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