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使用电子诱捕方式捕捉鸟类的违法犯罪事实。
红网时刻衡阳6月27日讯(通讯员 田徵翯 记者 宋美君)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南县公安局高站位推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近日,衡南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泉溪派出所、硫市派出所快速破获2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6月14日6时许,衡南县公安局泉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泉长村坳冲组架设捕鸟网使用便携音响发出鸟叫声引诱野生鸟类投网。经调查走访,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斌,刘某斌供述了其非法捕猎鸟类的犯罪事实,当天暂无捕获物。
衡南县森林公安局通过进一步调查,获悉硫市镇务工人员陶某、洪山镇某建材厂员工谭某荣曾在洪山镇、泉溪镇山林以电子诱捕方式非法架设音响、捕鸟网捕捉鸟类。
6月14日上午,森林公安局联合泉溪派出所、硫市派出所对陶某、谭某荣进行排查,在谭某荣居住房屋内查获鸟笼3个、鸟类2只、捕鸟网1张。经鉴定,查获的1只野生画眉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生态价值5000元;查获的1只棕头鸦雀属湖南省重点保护动物,生态价值3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斌、陶某、谭某荣如实供述了使用电子诱捕方式捕捉鸟类的违法犯罪事实。6月15日,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均被衡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田徵翯 宋美君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