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9月6日讯(通讯员 陈佳 记者 蒋楠)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推动衡阳市属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近日,衡阳市国资委出台《衡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事业为上、鼓励担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容纠并举、违规必究”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和支持改革创新,鼓励担当作为。
《办法》对尽职合规免责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明晰了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在尽职合规免责工作中的职责,明确规定了战略管控、改革创新、资本运营等八个方面共13种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
据悉,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积极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对违规追责和尽职合规免责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建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免责事项清单机制落地见效,创造条件支持经营管理人员在推动衡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陈佳 蒋楠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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