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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法院:温情司法巧解家庭纠纷“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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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法官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新闻6月22日讯(通讯员 廖莎 包一峰)一面锦旗,一份沉甸甸的信任。近日,衡阳县法院西渡法庭用3个多小时倾心调解,成功化解两起互为原被告的离婚、扶养费关联案件,以温情司法融化家事纠纷的“坚冰”,切实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当事人诚挚致谢。

对簿公堂,家事纠纷缠绕成“心结”

吕某与张某婚后,吕某患上精神分裂症,被认定为贰级精神残疾,需长期服药、反复住院治疗。患病后,吕某生活起居全靠年迈父母照料,长期治疗费用高,生活难以为继。吕某父母多次与张某协商扶养费问题均无果,无奈之下,吕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张某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原本的扶养费纠纷演变为涉及夫妻扶养、离婚及子女抚养的复合型家事纠纷,成了缠绕在两家人心头难解的“心结”。

法庭上,吕某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她紧紧攥着诉状,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眼神里交织着对女儿未来的焦虑、对外孙的不舍,还有难以言说的委屈。承办法官深知:“若简单判决,不仅难以打开心结,可能会加重两人积怨。”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两案联合调解,争取用一次有温度的对话,化解所有纷争。

倾心调解,温情释法融化对立坚冰

然而,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缺乏信任,在扶养费数额、履行期限等问题上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倾听式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沟通,让双方充分释放心声,疏导积压已久的委屈与怨气。

面对张某,承办法官没有简单说教,而是郑重地释明民法典关于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官的话语有温度——让张某明白,曾经同甘共苦的爱人,即使缘分走到尽头,也不能抹去那份责任。

调解过程中,面对吕某年迈的父母,承办法官更是多了一份感同身受。她知道,这对老人不仅要承受女儿患病的心痛,还要牵挂外孙的未来。为此,法官在调解中特别保障了吕某母亲作为外祖母的探望权,让她能够在女儿病情稳定时,常常见到外孙,让亲情不因离婚而割裂。

最让法官挂心的,还是年幼的孩子。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双方说:“你们夫妻之间的矛盾,别让孩子买单。无论婚姻是否继续,你们永远是孩子的父母。为孩子营造一个稳定、平和的成长环境,才是对他们最深沉的守护。”一番番耐心疏导,一句句真情劝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放下情绪,主动选择了让步。

案结事了,司法温度守护成长之路

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双方自愿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既依法保障了吕某作为特殊群体的扶养权益,也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探望等系列问题。圆满结案的那天,吕某的母亲特意送来一面锦旗,紧紧握住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来源:红网

作者:廖莎 包一峰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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