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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法院:法庭“搬”到家门口 九旬老人赡养难题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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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法院栗江法庭庭长费明观将法庭搬到老人辖区的司法所。

红网时刻新闻6月3日讯(通讯员 陆庆国)养老事,大如天。一位 93 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无任何经济来源的老人,却因 6 名年过六旬的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分歧不断,晚年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为让老人老有所养、亲情不失温,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栗江法庭庭长费明观将法庭搬到老人辖区的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现场调解,以法理明责任,以温情唤亲情,最终促成六子女握手言和,共同扛起赡养重任。

九旬老母晚景难 手足分歧生隔阂

本案老人何某已是 93 岁高龄,岁月侵蚀让她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日常起居、就医用药全需专人照料,加之无固定经济收入,晚年生活举步维艰。

老人含辛茹苦养育 6 名子女,如今子女们均已年过花甲、步入暮年,本应阖家团圆、共尽孝心,却因家庭琐事、照料分工、费用分担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长期未能达成一致赡养方案,致使老人无人妥善照料,家庭矛盾不断激化。

一边是风烛残年、亟待照料的老母亲,一边是收入不高,有些自身还有基础疾病,同样需要被赡养的子女,这样一桩典型的“老养老”赡养纠纷案件,不仅牵动一家人的心,更触及千家万户共同关注的养老民生底线。摆在法官面前的,往往是“两难”的选择,高龄老人需求和老年子女经济能力、身体状况都需要考量。

巡回审判接地气 法理温情解心结

考虑到何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老人诉累,承办法官费明观主动将庭审现场设在老人居所附近的司法所,联动司法所调解员就地开庭、现场调处。

庭审中,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坚持法理相融、以情暖心,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症结,向 6 名子女深入浅出宣讲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明确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不容放弃的法定义务,无论子女年龄多大、处境如何,都不能成为推诿责任的理由。与此同时,法官以亲情为纽带温情劝导,引导子女们感念母亲养育之恩,换位思考体谅老人晚年孤苦,劝解兄弟姐妹手足同心、互帮互助,共同守护母亲最后的安稳时光。

从法理剖析到情感疏导,从分歧争执到反思自省,经过法官反复沟通、耐心斡旋,6 名子女最终放下隔阂、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赡养协议,约定轮流照料老人日常起居、共同分担生活及医疗费用,用实际行动弥补亏欠,让老母亲安享晚年。

司法护航夕阳红 孝老家风润民心

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此次巡回审判,既是一次高效的纠纷化解,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

法院的案子,背后是百姓真实鲜活的日子。衡南法院以柔性司法修复亲情裂痕,以暖心裁判守护老有所养,既解决了老人的急难愁盼,也弘扬了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衡南法院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讲,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老民生案件,以司法力量守护夕阳温暖,以法治实践滋养优良家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来源:红网

作者:陆庆国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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