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7日讯(记者 王新凤)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衡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衡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商研判,衡阳市于7月27日18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此前,受第12号台风“红霞”外围云系影响,衡阳市于7月26日9时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全市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关停措施和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应急响应解除后,衡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当前仍处在降雨集中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严格按照衡阳市强降雨期间风险隐患二次排查工作机制要求,突出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城镇内涝、涉水基础设施、山林景区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王新凤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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