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31日讯(通讯员 凌零)8月26日清晨7时45分,衡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设维护人员在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名骑行电动车的男子将车停在路中,将护栏拆卸挪开,随即驾车逆行穿过道路。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十秒,却让人捏了一把冷汗。隔离护栏是保障双向车流有序通行的重要屏障,擅自拆卸挪开,等于在道路上撕开了一道危险的口子。逆行穿过,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了交通设施,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发现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当事人王某。8月27日15时30分,王某被依法唤至交管大队接受警示教育。
经查,王某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卸隔离护栏并逆行通过。民警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其破坏道路交通秩序、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从安全账、经济账、亲情账三个方面对其展开了深刻教育。王某诚恳接受教育批评,表示自己只是一时侥幸,今后一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衡阳县公安交管郑重提醒:
隔离护栏是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和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交通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损毁、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隔离护栏属于交通标线范畴,受法律严格保护。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凌零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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