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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党校发布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衡人才办通〔2026〕1号)和《2026年度衡阳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等文件精神,市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博士研究生。现将博士研究生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其中哲学类教师岗1名,公共管理类(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教师岗1名。详见《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引进需求目录》(附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2.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材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获奖证明)。2026届博士应提供在读证明,入职前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2.投递邮箱:echosqwork@foxmail.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博士应聘‑姓名‑专业。

三、引进程序

按照“意向对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流程开展引进,我校将对投递简历的博士择优组织洽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简历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体检、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1.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有吸毒史的人员;

3.截至2026年3月12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或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遴选(选调)、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的人才须在引进单位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的,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追回已发放的所有人才补贴。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我校坚持按需引才、精准引才,全程规范执行衡阳市博士研究生引进程序。薪酬待遇按照衡阳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及市级人才相关政策文件兑现。

3.咨询联系:中共衡阳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734-2436663;15197430197

附件:《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引进需求目录》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2026年9月2日

来源: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编辑:蒋楠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646043/94/16232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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