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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赔偿款当场兑现!常宁法院诉前调解化纷争

红网时刻新闻4月24日讯(通讯员 廖志辉)“法院高效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我终于可以安心养伤了,谢谢!”近日,常宁法院以调解巧解“连环结”,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促成双方当场兑现各类赔偿款12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陆某,系外地来常务工人员。2025年2月,陆某进入常宁市白沙某矿业公司做工,从事采矿打钻工作。同年9月,陆某在工作时不慎被矿石掉落砸伤,造成趾骨骨折。因与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陆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矿业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报酬差额76579元,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在立案审查诉前调解阶段,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中得知,陆某急需资金用于治疗,且希望在本案结案后再走工伤认定程序;而矿业公司则希望通过一次性了结的方式,避免纠纷持续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与声誉。面对双方各自的实际诉求,法官联合工会秉持“调解优先、一并处理、案结事了”的原则,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精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陆某理性主张诉求,同时劝导矿业公司换位思考,从关爱劳动者、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理性评估纠纷未解可能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围绕双方实际情况,调解员耐心沟通、细致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矿业公司一次性赔付陆某劳动争议赔偿款及工伤赔偿款等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双方就工伤及劳动争议纠纷就此了结。签订协议后,矿业公司当场支付了12万元赔偿款。

近年来,常宁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持续整合资源、优化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司法实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廖志辉

编辑:丁晴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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