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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飞行无人机!衡阳县一自媒体博主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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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涉案自媒体博主郭某作出行政处罚。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0日讯(通讯员 邓菲)近日,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案件,对涉案自媒体博主郭某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系自媒体博主,日常使用无人机拍摄乡村风景素材。自2026年5月以来,郭某在未取得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违规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衡阳县西渡镇辖区开展高空飞行活动。其中,120米以上高空违规飞行共计29次,300米以上超高空违规飞行14次,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作出没收涉案无人驾驶航空器、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无人机飞行并非“随心飞”,未经报备审批,严禁擅自开展高空飞行活动。广大市民及航拍爱好者需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提前办理飞行审批手续,在合规空域、合规高度范围内飞行,坚决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维护辖区公共安全与空域管理秩序。

来源:红网

作者: 邓菲

编辑:宋美君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646054/54/16355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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