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法院民一庭与集兵法庭联合开展巡回审判+乡村普法工作的“屋场法庭”活动。
红网时刻衡阳12月13日讯(通讯员 聂诗韵 记者 宋美君 )民法典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推动民法典更好走近群众身边,“典”亮美丽蒸阳,近日,衡阳县法院民一庭与集兵法庭在衡阳县关市镇高平村委会联合开展巡回审判+乡村普法工作的“屋场法庭”活动。
原告欧某在村里承包鱼塘养殖黄骨鱼,后在被告某公司处购买了被告某水产公司生产的渔业产品,并在第三人的指导下使用了上述产品。此后,鱼塘中的黄骨鱼死亡。原告欧某认为黄骨鱼死亡是因二被告销售的渔业产品以及第三人用药指导不当所致,要求二被告及第三人赔偿其损失。
该纠纷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老百姓关注度高。案件庭审中,法庭就原告的损失,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与原告的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了调查,当事人就各自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开展了法庭辩论,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案经调解未果,案件择期宣判。该案诉讼参与人及参加旁听的老百姓对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纷纷点赞,并就身边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
庭审结束后,衡阳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在现场开展了“法在身边,‘典’亮蒸阳”法治宣讲,与老百姓就身边事进行互动宣讲。活动结束后老百姓纷纷表示送法下乡获益良多。
衡阳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开展“屋场法庭”活动,持续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聂诗韵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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