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袁某某为法官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衡阳12月28日讯(通讯员 谷雅婷)12月26日下午,当事人袁某某带着一面的锦旗来到耒阳市人民法院,感谢法官王文良及其团队。
2021年6月21日,原告曾某与被告袁某某因门面使用权争议产生了纠纷,原告曾某将袁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袁某某承担侵权责任。承办法官王文良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了解基本情况,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裁判,基于原告曾某租赁门面权属不清,又未能举证其对涉案门面享有正当合法权利的事实基础上,驳回了原告曾某要求被告袁某某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曾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和再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当天,由于王文良身体不适,办公室干警接待了袁某某。“王法官可真是个好法官啊!麻烦你们一定要将锦旗交到王法官手上!”袁某某不住地表达对法官的感谢。
一面“锦旗”、一句“致谢”,传递的不仅是感激之情,更是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认可度的直接体现。耒阳法院也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谷雅婷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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