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6月2日讯(通讯员 王栋 记者 宋美君)6月2日,衡东县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衡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成通报了衡东检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发布了打击侵企违法犯罪、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衡东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明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2年来,衡东县检察院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9件17人。2022年5月,在办理一起销售“飞天茅台”假酒的案件中,通过认真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袁某以固定供销模式,采取“内部渠道”等销售话术引诱消费者购买“飞天茅台”假酒,累计获利377万余元。精准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最终,被告人袁某获刑5年,并被处罚金80万元,实现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双赢”。
2022年来,衡东县检察院积极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共办理刑事案件2件,帮助企业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提升经济效益。在办理湖南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组建了由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组,深入考察林地权属、林地使用等情况,指导企业制定合规计划并签订合规承诺。另一方面,该院针对该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制发检察建议,提出4条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切实平衡好企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引导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之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3年来,衡东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联动,做到企业保护和生态保护并重。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企业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线索22件。在办理多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在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同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共同督促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在办理衡东某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及时对涉案公司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督促涉案公司恢复生态环境,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并根据整改情况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做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事后,我们还持续跟踪督促落实,确保被毁损林地得到有效恢复。
下一步,衡东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素质能力,改进涉企检察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助力衡东加快建设县域经济强县。
来源:红网
作者:王栋 宋美君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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