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来到雁峰区纪委监委,向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红网时刻衡阳7月24日讯(通讯员 张兆兴 牛向奎)“都怪自己不了解政策,误信公租房可以买卖……多亏纪委干部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不然损失就大了。”前不久,某餐馆员工胡先生来到雁峰区纪委监委,向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2023年5月说起。此前,胡先生向雁峰区纪委监委举报:自己因家庭负担重,想申请一套公租房,道听途说赵某有渠道购买公租房,于是将自己辛苦积攒的血汗钱交给了赵某。后来了解到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私下买卖违法,才知道自己被骗,但赵某拒绝退钱,因此前来举报。
“该起信访件虽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但涉及全区清廉公租建设。民生工程无小事,必须一查到底。”雁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在对信访件分析研判后,立即组建核查小组,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胡先生反映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经调查核实,赵某以公租房“购房款”名义,向胡先生收取了31400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犯罪。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已于今年5月,对赵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时,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赵某已将所谓的“购房款”全部退还给胡先生。
“我不仅交了购房款,还白白交了物业费,能不能帮忙一起追回……”胡先生继续提出诉求,反映自己在赵某的蒙骗下,还向公租房物业服务公司缴纳了物业费3000元。“群众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核查组立即联系区住建部门及住保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物业公司进行协调,通过反复沟通说理,促成物业公司同意退还胡先生误交的物业费款项。
“举报人被骗款项已悉数追回,但住房问题还没有着落。只有跟踪解决好举报人的最终诉求,才能真正把心结打开!”核查组负责人直指问题症结,“在了解到胡先生工作的餐馆不在雁峰区,只能在所在辖区申请公租房这一情况后,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我们已经帮忙联系了当地职能部门,为其办理了公租房申报手续。”
“事情一波三折,但所幸结果是好的。”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做好信访工作就该不厌其烦管小事、不畏其难管难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该区纪委监委精准研判、妥善处置涉及群众利益的烦心事、难心事,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各项信访指标呈大幅下降态势,其中,中、省越级访量下降幅度达100%。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兆兴 牛向奎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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