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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未”成长,衡阳法院奏响“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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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院开展“六一”法治宣传活动。

红网时刻 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李晓龙 龙健 衡阳报道

“鬼火少年酷不酷?”

“未成年人能文身吗?”

“支付宝账号能不能借给别人使用?”

……

近日,在衡阳市铁一中学法治课堂上,法官用学生听得懂、感兴趣、记得住的网络热词和真实案例,生动阐述了未成年人遵法守法的“十不准”“十应当”,让庄严陌生的法律变得亲切可人。偌大的多功能报告厅座无虚席,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上写满了对法律知识的渴求。

这只是衡阳法院倾情“护苗”的一个缩影。

祖国的未来,在于今天的少年。近年来,湖南省衡阳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护性、能动性、联动性司法意识,坚持多方发力,压紧压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责任,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司法“小建议”释放“大能量”,办理一案守护一片

从被父亲虐待,到如今阳光生活,小玉(化名)的境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一切得益于衡阳两级法院的司法关爱。

小玉是家住衡阳市珠晖区的一名9岁女童,母亲在小玉出生后便离家出走,小玉跟父亲和奶奶一起生活。父亲何某长期酗酒,酒后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用殴打、冻饿、恐吓等手段虐待小玉,多次致其受伤住院。

2022年4月,小玉再次被父亲殴打引发报案。案发后,小玉的状况引起了衡阳中院和衡阳市珠晖区法院的高度关注,两级法院迅速成立了救助专班,对其从心理、生活、学习等多方面进行关怀,治愈孩子的“伤口”。慢慢地,小玉从自卑、敏感中找回自信,回归正常生活。

一个案子,折射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漏洞。针对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治理问题,衡阳中院依法向当地公安、街道下发司法建议书。当地公安分局随即展开“大摸排、大走访”,对家庭矛盾突出、可能出现虐待行为的家庭逐一建立台账,定期回访跟踪,当地街道将居民家庭成员情况纳入《民情台账》登记内容,动态监测,有效杜绝此类侵害行为再次发生。

办理一案、建议一件、守护一片,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这是衡阳两级法院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的行动探索。

衡阳法院坚持以案促治,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以司法建议联动社会治理,变“事后惩处”为“提前预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衡阳两级法院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相关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102份,整改问题31个,督促开展宾馆、网吧、歌舞厅等行业治理18次,推动学校建立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站、市场监管局强化旅馆业常态化监督执法力度等长效预防机制22项,精准堵漏、对症下药,织密制度“笼子”,促进社会治理。

“家事矛盾化解+心理疏导”,让孩子“无痕”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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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衡阳中院、衡阳市妇联联合创办的“家和姐姐调解中心”授牌。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衡阳法院着重从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尤其是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入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

7月25日,衡阳中院、衡阳市妇联联合创办的“家和姐姐调解中心”授牌,55名“家和姐姐”调解员经过家事纠纷调解实务培训后正式“上岗”,开启了衡阳涉妇女、未成年人矛盾纠纷诉前源头“治未病”、一审实质解纷“治已病”、治理衍生案件“防复发”的家事多元解纷新篇章。

“谢谢法官叔叔、阿姨们,把爷爷和妈妈的矛盾解开了”“我们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爷爷也不会犯愁了”……孩子们朴实的话语、真挚的情感,足以让每一个人动容。

对法官致以真诚感谢的孩子们便是田田、卉卉、轩轩(化名),他们系小吴(化名)与小湘(化名)的婚生子女。

2023年2月,小吴因病去世,小湘离开了家。田田、卉卉、轩轩由其爷爷老吴抚养。因小湘与老吴在处理小吴丧事时产生矛盾及隔阂,故小湘在老吴带养三个小孩期间未承担抚养责任,亦未支付抚养费。老吴已70岁高龄,无收入及劳动能力,三小孩的抚养费成了“大难题”。

小湘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三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三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影响。2023年5月,衡南县检察院向衡南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三名未成年子女提起民事诉讼。

以爱出发,为受伤“天使”撑起一把“呵护伞”。衡南县法院联合衡南县妇联邀请调解员、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小湘、老吴及三个小孩共同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疏导,同时,该院依法向小湘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我错了,我的失职行为对孩子们造成了影响,我以后一定改。”小湘幡然悔悟,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个小孩继续由老吴带养,小湘按期支付三个小孩抚养费。一起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自2023年该中心成立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纠纷1127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2%,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

为及时抚平案件中未成年心理创伤,衡阳法院横向扩展“童心圆青春法治辅导员”志愿服务团队,招募一批有个案辅导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工作者和儿童督导员组成“心理辅导员”“关爱帮扶辅导员”队伍,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

今年以来,衡阳法院已累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心理疏导 13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指导和支持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次。

汇聚关爱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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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救助保护未成年人获赠锦旗。

“看到小楚的状态越来越好,性格也变开朗了些,我们很欣慰。”今年5月10日,在位于衡阳县库宗桥镇的小楚(化名)家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李军将精心准备的书包、球拍、文具等礼物送到小楚手上,小楚将礼物看了又看,爱不释手,脸上乐开了花。

当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县人民法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专程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小楚送去关怀。

2016年,小楚被同村村民陈某(患有精神疾病,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用沸水大面积烫伤。陈某虽被法院判刑,却无力赔偿。高额的治疗康复费用,让小楚一家陷入困境。

“需要司法救助的孩子一个也不能落。”小楚没有被阳光遗忘。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核实情况后,衡阳县人民法院认为小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积极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同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案情,三级法院决定联动对小楚开展司法救助。

与此同时,三级法院主动与衡阳市、县两级教育、民政、妇联、医保等部门加强协调,就如何做好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建立协调机制。衡阳县人民法院干警多次来到小楚就读的学校,向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了解其在校学习情况,建议老师对小楚多一份关注,鼓励小楚要主动多与同学朋友交往。

“我们家庭虽然遭遇了不幸,但是法院帮我们渡过了难关,给我孙女带来了曙光,真的太感谢了!”小楚的爷爷拭去眼角的泪水,嘴角抖动,感激万分。三级司法救助让困境家庭重燃希望,也抚慰了小楚幼小的心灵。

近年来,衡阳法院强化内部联动,深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拓宽司法救助覆盖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进“当下救”与“长久助”有效衔接,用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为聚合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衡阳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联合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五类案件中精准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链条”落实基本生活补贴、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关爱服务政策,形成各部门积极配合、衔接顺畅的常态化儿童救助协作大格局、大合力。

举措和数据的背后,彰显了衡阳法院护“幼”成长的使命担当。在司法光芒照耀下,衡阳未成年人正茁壮成长。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李晓龙 龙健

编辑:王新凤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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