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8月25日讯(通讯员 张轶丽)“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巡察情况,发现你局未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情况,自定领导职务名称、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现责令你局立即整改,研究整改措施,对于排查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巡察标准抓好整改。”这是2023年巡察某局反馈会上的一幕,也是衡山县委编办第二次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纳入县委本级常规巡察工作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要求。2022年以来,衡山县委编办主动与县委巡察办对接,积极推动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纪律要求落实落细。
衡山县委编办在去年第一轮的巡察实践基础上,制定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资料清单》,确保在巡察工作中能准确把握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重点、方式和标准。对巡查和监督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写入巡察工作报告,通过巡察组统一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指导各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巡察结束后,衡山县委编办对掌握的机构编制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跟踪,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形成反馈—整改—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指导单位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讲和学习,帮助被巡察单位树牢“红线”意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通过巡察可以督促各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意识,明确了机构编制纪律‘底线’,加大了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力度。以后,我们将继续运用巡察方式推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县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张轶丽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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